另外,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建造各种类型的体育场馆,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水平越来越高,有为举办全国性运动会建造的体育场馆,如全运会、大运会、城运会、农运会等,也有各省市建造的体育场馆,这些体育场馆都已成为各地最有影响力的标志性建筑之一,除各种体育赛事外,他们都已成为该地区举办大型活动和文艺演出的最重要场所。此外,为配合青少年健身和全民健身的需要还兴建了许多大专院校体育场馆和区级体育场馆,体育场馆的建设水平也都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如: 1997年上海为第八届全运会就建造了一大批体育场馆,其中作为主会场的上海体育场能容纳8万人;2001年在广州举办的第九届全国运动会,主场和主馆从设计建造到全部材料以及设备都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无论从质量上和功能上都达到国际上一流的体育场馆水平。现在地区性体育场馆的水平也很高,如近年竣工的深圳游泳馆,从建筑设计到所用的材料、设备都很先进,投资也较大。然而,不少场馆在安全设施方面还较薄弱,其原因之一就是由于缺乏可以参照的、较系统化的相关公共安全标准来加以规范,
另外,这里所指的是指举办体育赛事的、有一定规模的体育场馆,不包括小型的、分散的,由少量体育设施所组成的群众性运动场地,如居民小区的群众性运动场地等。
综上所述,体育场馆公共安全系统标准的制订迫在眉睫。为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申报了国家标准《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这一标准的编制和出台将为场馆公共安全的建设、改造以及检测验收等提供重要的依据。
然而,体育场馆公共安全系统涉及的范围较广,如:体育场馆的选址、建筑结构、运动场地、工作地点(用房)、卫生、消防、安防,等等。现就体育场馆安全技术防范及与之有关的问题作一思考性论述,以供有关专业人士共同研讨。由于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一、体育场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特点
由于体育场馆种类十分繁多、大小规模不一、结构差距很大,而且有赛事或演出时与平时空置时的情况也差距甚大,因此在对体育场馆公共安全设施的设计和配置时应考虑这一特殊性。可在设计体育场馆的公共安全防护设施时分为两部分:常备的基本公共安全防护设施及举行重要体育赛事或其它重要活动期间临时增设的公共安全防护设施。
对体育场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时应贯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安全的原则,努力使建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具有:安全可靠、技术先进、质量保证、经济适用的优点。
二、体育场馆风险等级的划分
1、单位风险
不同规模和不同用途的体育场馆的防范风险是不一样的。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中第四章“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对单位风险的划分,由高到低可分为三个级别: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在对体育场馆的安全风险划分中也采用了这一划分方法。
由下表可简明地表述风险单位的划分原则:
表1 体育场馆风险等级划分表
风险等级 体育场馆 备注
一级风险单位 a. 能容纳观众六万人以上(含六万人)的体育场;b. 能容纳观众六千以上(含六千人)的体育馆; c. 能容纳观众三千人以上(含三千人)的游泳馆。 指具备左列条件之一,在举办国家级或亚运会、奥运会、世界单项体育比赛及相应活动时;或举办危险程度很大的体育比赛时。
二级风险单位 a. 能容纳观众二万人以上(含二万人)不足六万人的体育场; b. 能容纳观众三千人以上(含三千人)不足六千人的体育馆;c. 能容纳观众一千五百人以上(含一千五百人)不足三千人的游泳馆。 指具备左列条件之一,在举办省、直辖市级体育比赛或全国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及相应活动时;或举办危险程度较大的体育比赛时。
三级风险单位 a. 容纳观众二万人以下的体育场; b. 容纳观众三千人以下的体育馆;c. 容纳观众一千五百人以下的游泳馆。 指具备左列条件之一,在举办县、市级地方性、群众性运动会或相应活动时;或举办有一定危险程度的体育比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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