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文物保护
目的:对建设用地内的文物进行保护。
要求及措施:
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确定对场地内的文物进行保护的方案。
1. 在规划建设范围内对地面文物进行认定和登记,对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2. 划定文物等级,区分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提交保护方案,并报文物保护单位批准。
3. 工程项目选址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得到文物保护部门批准。
目的:对建设用地内的文物进行保护。
要求及措施:
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确定对场地内的文物进行保护的方案。
1. 在规划建设范围内对地面文物进行认定和登记,对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2. 划定文物等级,区分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提交保护方案,并报文物保护单位批准。
3. 工程项目选址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得到文物保护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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